北京夫妻离婚为什么

北京夫妻离婚为什么?离婚“之痒”缩短 七年变成三年

北京夫妻离婚为什么

社会学家分析认为年轻人对待婚姻态度比较随意处理问题时手段 欠缺导致草率结婚草率离婚 。

“我们离婚吧!”以前的婚姻往往在结婚的第七年最容易终结,所以有“七年之痒”的说法。而如今,“三年之痒”已经取代了“七年之痒”。

近日,记者从北京市5个区的人民法院及市民政局管理处近年离婚的数据中分析得知,婚后第三年夫妻最容易离婚。因家庭琐事而闹矛盾、草率结婚草率离婚、性格不合成为引发离婚风暴的主要导火索。

现状

  结婚三年就离婚排名位居第一位

日前,记者从北京市5个区的人民法院中,随机选取了300个2006年法院作出判决的离婚案例。 经过统计和调查,发现共有140对夫妻在结婚7年内走向了分手,比例达46%。而在这140对离婚的夫妻中,又有27对是结婚第三年离婚的,位居第一;结婚第七年离婚的有20对。

另据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2006年离婚登记数据分析,去年全北京共有24952对夫妻办理了离婚登记,结婚7年内离婚的占40.2%,而这其中,结婚3年就分手的达2259对,排名第一;结婚7年离婚的有1100对,排名第六位。

 分析

  对待婚姻较随意草率结婚草率离

这样的统计结果着实让人惊讶,如今的婚姻怎么变得如此脆弱?

北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夏学銮认为,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,人们越来越追求高质量的婚姻生活,谁都不愿委屈自己,好聚好散已经成为大部分人的婚姻理念。

同时,许多年轻人对待婚姻的态度比较随意,把婚姻当“过家家”来看待,在生活中以自我为中心,导致草率结婚草率离婚,这些都是导致“七年之痒”变“三年之痒”的内在原因。

另外夏教授认为,年轻人在处理问题的手段上还有欠缺,而且年轻人的青春期后移,即生理上成熟了,但心理仍未“断乳”,这样必然会带来很多矛盾。

当婚姻从蜜月期进入到问题期后,双方如果不互谅互让,鸡毛蒜皮的小事也很容易给婚姻带来危机。这时,应该珍惜彼此的感情,彼此相互尊重,找出解决问题的对策,否则一旦错过了整合巩固期的机会后,婚姻就真的如大江东去,一去不复返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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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打官司闹离婚原因排行(140对夫妻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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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名:家庭生活琐事

(48对比例:34%)

案例

2004年,同是1979年出生的胡先生和徐小姐携手走向了婚姻殿堂。婚后,胡先生认为徐小姐脾气太暴躁,老是为了一些诸如谁干家务活、关心自己与否等琐碎的小事发生争吵,进而影响到了自己的正常工作。在婚后第二年,双方走上法庭离婚。

夏学銮教授分析,有些年轻人在结婚之前,在自己家里什么活都不干,但结婚之后却什么事都要亲自动手。有的男方不愿意做家务活,而女方因平时被娇惯或追求平等的意识,使得心理产生强烈的不公平感,“战争”就这样一次次上演。

婚后双方应该有家庭责任意识,主动去承担家庭责任,互相奉献。双方也可以协商达成协议,把各自应当承担的家庭责任划分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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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名:草率结婚草率离婚

(32对比例:23%)

案例

2000年6月,谷先生与李小姐开始同居,12月份两人登记结婚。但因为婚前认识的时间太短,感情基础不牢固,两人婚后经常发生矛盾。2004年,这段婚姻画上了句号。

点评

重光律师事务所秦伟律师说,据法院的离婚案例显示,基于这个原因离婚的大部分当事人都是在别人的介绍下,认识的时间很短,通常都不超过一年。

北京市民政局婚姻管理处的李紫薇认为,很多人婚前缺乏深入了解,没有经过慎重考虑就草率结婚,致使结婚后感情基础不牢靠,发生矛盾又不懂得自我调适和谅解,缺乏社会责任感,非常容易草率离婚。

  第三名:性格不合

(27对 比例:19%)

案例

陈小姐与韩先生2004年12月结婚后,韩先生就“坚持”每天玩电脑游戏到12点,影响了陈小姐的睡眠。为了类似的小事,两人经常拌嘴。

最终两人因离婚走上法庭。

点评

夏教授认为,所谓的性格不合从深层次来分析,应该是在家庭中的两个人各自的需要发生了冲突。

秦伟律师指出,婚姻需要理解和忍让,更重要的是经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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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第四名:经济矛盾

(6对比例:5%)

案例

1999年,白先生和郝女士迎来了生命中第二次婚姻的春天。未曾想到,2003年双方在白先生一笔52万元拆迁款的使用上,产生了矛盾和分歧,白先生向法院提起离婚。

点评

夏教授指出,家庭是一个共同体,感情才是第一位的,如果为了经济问题而走向离婚,那么这个家庭就只算个独联体。夫妻双方过日子,经济是个大事,但绝对不是首要问题,两个人可以互相商量,使财务公开透明。

 第五名:其他原因

(27对比例:19%)

因为家庭暴力、性生活不和谐、一方的不良嗜好等原因而离婚的,在调查中也有一小部分,但都不是7年内离婚人群离婚的主要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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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字说婚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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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市民政局06年办理离婚登记的24952对夫妻中:

970对

结婚不到1年就离婚52对

结婚不到一个月就宣告终结

2天

最短的婚姻关系仅仅维持了两天

11对

在“百年一遇的吉利日”——2006年6月6日结婚的,有11对已办理了离婚登记,其中最短的婚姻只维持了23天。

案例说婚姻

二人领完结婚证临办仪式却分手

2006年1月,付小姐与于先生登记结婚。登记后,双方就结婚仪式进行了协商,定于5月份举行结婚仪式。但临近办仪式时,于先生突然提出了其他的要求,付小姐无法接受。为此,这对夫妻最终分道扬镳了。

领完证突然要钱后新娘一去不复返

2005年1月21日,付先生和陈小姐去民政局登记结婚,领完结婚证后,陈小姐忽然间向付先生要9000元钱。

出于信任,付先生毫不犹豫地就把钱给了新婚妻子。出人意料的是,陈小姐拿着丈夫的9000元钱一去不复返了。付先生不得不向法院起诉离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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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原因排行对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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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革开放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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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家庭生活琐事   2.草率结婚草率离婚   3.性格不合   4.经济矛盾   5.其他(家庭暴力、性生活不和谐、不良嗜好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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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改革开放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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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外遇   2.家庭暴力   3.经济矛盾   4.性格不合   5.其他(婆媳关系、性生活不和谐等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