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20)粤0105民初32285号朱志恒与黎凤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

(2020)粤0105民初32285号

(2020)粤0105民初32285号朱志恒与黎凤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

黎凤清:

本院受理的朱志恒与黎凤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,因无法向你(们)送达,现本院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,向你(们)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、证据副本、诉讼须知、应诉通知书、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。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,经过六十天,即视为送达。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。本院定于 2021年4月19日09时15分在本院第24法庭A514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。逾期不到庭,将依法缺席判决。

特此公告。